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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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青海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35605118.21元银行存款或查封、冻结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7-10-19
发布日期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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