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市建筑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广州潘柏塑料五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7民初3779号民事判决撤销原判; 二、将广州市潘柏塑料五金有限公司提出的请求***赔偿应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暂计人民币4323699元的诉讼请求发回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广州市潘柏塑料五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4364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04-29 |
| 发布日期 | 2020-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