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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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9)鲁1502执875号案件的执行。 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有权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19-06-27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