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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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 茂名市交通建设工程总公司 解放军昆明总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茂名市交通建设工程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连带赔偿原告***人民币248,161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256元,由被告***、***、茂名市交通建设工程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3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