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商丘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鸿茂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
法院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商丘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翡翠城二期以下房产的查封。

(一)(SY09#至SY12#、S01#至S13#、幼儿园)2套房产:13号楼1-902、1-402。

(二)(N-01#至N-17#、垃圾中转站)10套房产:7号楼2-204;9号楼1-101、1-901、1-501、1-904、2-401、2-603、2-104、2-604、2-704。

二、查封商丘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翡翠城二期以下房产。

(一)(N-01#至N-17#、垃圾中转站)10套房产:3号楼1-1102;4号楼2-103、9号楼1-203、1-102;6号楼1-102、1-103、2-104;15号楼1-303;16号楼1-304;8号楼1-203。

(二)(SY09#至SY12#、S01#至S13#、幼儿园)2套房产:12号楼1-102、1-101。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8-15
发布日期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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