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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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冻结营口大东实业有限公司账户以及***个人名下银行存款合计80000元或查封其他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