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美丽加芬(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
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豪门印刷(上海)有限公司
杭州先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蔻诗曼嘉化妆品(苏州)有限公司
美嘉乐(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汇域高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美嘉乐商业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
法院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19)沪0109民初2928号民事判决;

二、撤销美嘉乐(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对被上诉人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清偿3,034,500元债权的行为;

三、被上诉人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美嘉乐(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34,500元。

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1,07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1,076元,合计62,152元,均由被上诉人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4
发布日期 2020-05-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