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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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17)云29民终915号民事判决书及(2017)云29民终915-1号民事裁定书。

二、维持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2017)云2923民初700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第三项,撤销第二项。

三、由***赔偿***损失费55791元,鉴定费2960元,共计58751元,扣除已支付的51000元,余款7751元,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由云南信大公司大理分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860元减半收取2425元,由***负担500元,***负担19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850元,由人寿财保丽江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4-1
发布日期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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