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第一物业(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采育分公司
北京当代摩码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第一物业(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采育分公司2017年2月14至2019年2月13期间的停车管理费2880元;

二、驳回第一物业(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采育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2-23
发布日期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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