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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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9)豫1627民初2841号民事判决主文部分;

二、撤销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9)豫1627民初2841号民事判决关于诉讼费负担的决定部分。

一审案件受理费6100元,***负担1100元,***负担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798元,由上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13
发布日期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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