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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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蜀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法院 | 芦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申请人四川蜀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申请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4月15日经芦山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4-15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