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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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 四川嘉合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1304民初82号 原告:四川嘉合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邱万贵,执行董事。 被告: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曲颂。 原告四川嘉合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6日立案。原告四川嘉合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四川嘉合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2-17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