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南宁市大沙田顺大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止原告南宁市大沙田顺大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之间关于桂A×××××号车辆的挂靠经营关系。 案件受理费100元,公告费260元,合计36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在上诉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账号:20×××28。网银转账先选古城支行,再在备注栏注明竹溪支行)。逾期未预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9-8-20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