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焦作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河南伟彤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6)豫0821民初1263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被执行人尚未实现的上述债权,应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日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者其他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可持原生效法律文书及本裁定书,向本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重新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