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辽宁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金厦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停止对本案所涉沈阳市苏家屯区3-2房屋的执行;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756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辽宁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