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三明万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万亚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宁化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闽0424民初2520号 原告:福建万亚实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黄宏华,经理。 被告:三明万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方升宽,执行董事。 原告福建万亚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三明万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3日立案。原告福建万亚实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申请减、缓、免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福建万亚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廖国辉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张晓芳 |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