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裕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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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遂宁遂州支行的存款5000元;

二、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遂宁遂州支行的存款4000元、在四川天府银行南充金泉支行的存款5000元;

三、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遂宁市分行裕丰支行的存款3000元、在中国建设银行峨眉山支行的存款10000元、在财付通的存款20865.63元;

四、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存款10000元、在中国工商银行遂宁市分行裕丰支行的存款12000元;

五、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存款20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2-18
发布日期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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