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纠纷
法院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12民初1020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魏海群,职务不详。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0年4月23日依法向原告***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原告***未按通知规定在7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交纳办法》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1927元,也未向本院提交减、免、缓交申请。

本案按原告***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5-6
发布日期 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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