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青岛国际服装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民终21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青岛国际服装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明,董事兼总经理。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青岛国际服装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3民初7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月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3-12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