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00)瓯经初字第2651号民事调解书;

二、被申请人***偿还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从1999年4月16日起按月利率12.6‰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对上述款项负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672元由被申请人***、***负担;再审案件受理费672元由再审申请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3-19
发布日期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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