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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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决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20)鲁1327执798号之三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先军、厉建钧、朱礼开、厉明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李先军、厉建钧、朱礼开、厉明森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1)项规定,决定如下: 将朱礼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 联系人:徐雷健联系电话:7398933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