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十方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重庆十方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工资7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缴纳),由被告重庆十方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迳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年内申请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26
发布日期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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