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十方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重庆十方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工资7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缴纳),由被告重庆十方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迳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年内申请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26 |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