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誉远发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双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243民初2221号 原告:重庆双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 诉讼代表人:重庆双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管理人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武小刚。 委托诉讼代理人:付东渊,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阳琴琴,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小刚,具体职务不详。 被告:中誉远发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方传秀,具体职务不详。 原告重庆双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誉远发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2日立案。原告重庆双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重庆双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泷 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 书记员张艳迪 |
| 裁判日期 | 2020-05-06 |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