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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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兴安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804元,由上诉人***负担1104元,由上诉人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中心支公司负担27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