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兴安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804元,由上诉人***负担1104元,由上诉人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中心支公司负担27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4-27
发布日期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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