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白河鸿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白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陕0929民初69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陕西白河鸿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小勇。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与被告陕西白河鸿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8日立案,并于当日向原告***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等法律文书,原告***未在7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向本院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杨敏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徐湉

裁判日期 2020-05-11
发布日期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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