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 南充星宇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南充星宇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31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二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4-26 |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