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法诺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 江苏建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双恒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建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双恒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其中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不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申请人可申请延长期限,续行期限不超过前述规定的期限)。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06 |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