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新迎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瑞琪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苍溪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824民初1269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鸣,四川达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成都瑞琪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荣华南路223号1层。

法定代表人:罗建文,经理。

被告:四川新迎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4号楼1单元6楼。

法定代表人:贺敬川,经理。

原告***与被告成都瑞琪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新迎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向本院提交诉讼费减、免、缓申请。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凌敏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杨颖

裁判日期 2020-04-28
发布日期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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