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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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路桥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绅玛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江西鑫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江西省路桥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江夏水电工程公司(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第二总队)的银行存款2350000元; 二、如上述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江西省路桥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江夏水电工程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8-23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