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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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西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陂支行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赣0828执50号 申请执行人江西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陂支行,住***。 负责人肖韧,该支行行长。 被执行人刘炎,男,****年*月**日生,汉族江西省万安县人。 被执行人张移凤,女,****年**月*日生,汉族,江西省万安县人。 申请执行人江西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陂支行与被执行人刘炎、张移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刘炎、张移风未履行万安县人民法院(2019)赣0828民初1421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江西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陂支行于2020年1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5.088万元及利息,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刘炎、张移风已自动向申请人履行完毕,申请人江西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陂支行于2020年5月6日出具结案证明,本案现已结案。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