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郴州君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郴州君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5700元,此款限被告郴州君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郴州君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后收取619元,被告郴州君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62元,原告***承担55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10 |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