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冠亚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汉中市博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汉中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城固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汉中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的起诉。 原告汉中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0000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4-15 |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