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诉前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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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文峰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位于象山大道以西(荆门天地)8幢1206号房屋(预告抵押登记证号为鄂(2017)荆门市不动产证明第0015737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