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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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州海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海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广东海外建设总公司 广东省住建房地产发展公司 广东安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案外人广东安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页无正文) |
| 裁判日期 | 2019-09-2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