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5-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波中烁建设有限公司
余姚市泮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余姚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81执恢522号

申请执行人:余姚市泮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余姚市泗门镇夹塘村固北路108号。组织机构代码:58399554-7。

法定代表人:潘永江,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宁波中烁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慈溪市崇寿镇六塘村。组织机构代码:77230595-5。

法定代表人:阮爱根,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甬余泗商初字第182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案执行到位金额250000元。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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