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波中烁建设有限公司 余姚市泮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81执恢522号 申请执行人:余姚市泮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余姚市泗门镇夹塘村固北路108号。组织机构代码:58399554-7。 法定代表人:潘永江,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宁波中烁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慈溪市崇寿镇六塘村。组织机构代码:77230595-5。 法定代表人:阮爱根,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甬余泗商初字第182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案执行到位金额250000元。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