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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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海南中正信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海南升辉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壮兴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汇德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海口海事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海南壮兴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海口市博巷路3号海口阳光3号苑小区3、4#楼第二层商铺中,以该层最北边13.20线(长度)为起点向南和西南延伸划分测量出的建筑面积为781.97平方米房产(分割线内的卫生间不属于公摊、套内建筑面积为654.66平方米、分摊系数为0.194461、分摊公用面积为127.31平方米)交付申请执行人海南升辉实业有限公司,以抵偿被执行人海南壮兴实业有限公司尚欠申请执行人海南升辉实业有限公司的11988023.68元债务。以上房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海南升辉实业有限公司时起转移。(具体分割情形详见《测绘司法鉴定意见书》及《测绘司法鉴定修改说明书》,以上抵债房产面积应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测定的面积为准)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海南壮兴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博巷路3号海口阳光3号苑3、4#楼第二层商铺中除上述已抵债的781.97平方米之外的房产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clpfckdwbyh9azfn1o 案件唯一码 |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