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内蒙古奈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奈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陵水汇安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内蒙古东达蒙古王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无因管理纠纷
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

申请人或其他执行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4-28
发布日期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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