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纠纷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建四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贵州省甬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贵州省甬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运费2700元。 申请费16元,由被申请人贵州省甬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