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浩木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法院 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山西浩木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聚蚁设计工作室工程款336568元,并给付从合同约定付款之日起至2019年9月24日止逾期付款违约金21417元,从2019年9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至实际支付工程款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6670元,减半收取计3335元,由被告山西浩木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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