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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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宏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都苏格缪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襄阳虹景实业有限公司 湖北欧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襄阳虹景实业有限公司、被告湖北宏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16年12月20日解除。 二、被告襄阳虹景实业有限公司、湖北宏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第三人襄阳市樊城区苏格缪斯酒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腾退原告***所有的位于樊城区解放路特52号拉美步行街2幢1层1062号房屋,并返还给原告***。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80元,由被告襄阳虹景实业有限公司、被告湖北宏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4-24 |
发布日期 | 2020-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