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2020)鲁01民终1075号 谷新丽、济南成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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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南成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2019)鲁0104民初253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2019)鲁0104民初253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济南成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纳物业服务费10694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1010元,由济南成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888担元,由***负担12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19元,由济南成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776元,由***负担24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4-9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