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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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 大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好马机械有限公司 烟台丰润电气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车牌号为鲁Y×××××的众星牌汽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二年。 二、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车牌号为鲁Y×××××的吉利全球鹰牌汽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二年。 三、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车牌号为鲁F×××××的指南者牌汽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二年。 四、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车牌号为鲁F×××××的奥迪牌汽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二年。 五、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车牌号为鲁F×××××的丰田牌汽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二年。 六、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车牌号为鲁F×××××的福特牌汽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二年。 七、查封被执行人烟台好马机械有限公司名下的车牌号为鲁F×××××的开瑞牌汽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二年。 八、被执行人烟台好马机械有限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 申请延长查封期限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之日的三十日前提出续行查封的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轮候查封的,本裁定自在先查封逾期或解除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5-11 |
| 发布日期 | 2020-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