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蓬莱裕源置业有限公司
烟台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684民初574号

原告:蓬莱市紫荆山街道武霖社区居民委员会,住***。

法定代表人:王述明,任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季树金,山东蓬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烟台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任总经理。

被告:蓬莱裕源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任总经理。

原告蓬莱市紫荆山街道武霖社区居民委员会与被告烟台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蓬莱裕源置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14日立案,原告蓬莱市紫荆山街道武霖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蓬莱市紫荆山街道武霖社区居民委员会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2-22
发布日期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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