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承包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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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合肥市波奎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农业承包纠纷 |
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合肥市波奎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月1日签订的《养殖场承包合同》解除; 二、被告合肥市波奎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押金43716.73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590元,减半收取795元,由被告合肥市波奎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446.50元,原告***负担348.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发布日期 | 2020-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