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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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至县支行 常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常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威格森新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常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800元,由原告常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4-20 |
| 发布日期 | 2020-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