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支公司
类型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文书内容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282民初2034号

原告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志建、陈家孝,山东锦海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唐山绑盛运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蔡雪峰,总经理。

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支公司,住***。

负责人袁波琼,经理。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立案日期

2020年4月3日

适用程序

简易程序

是否公开审理

裁判结果

原告***在本院通知的期限内未预交诉讼费,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组织与

裁判时间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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