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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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支公司 |
类型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文书内容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282民初2034号 原告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志建、陈家孝,山东锦海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唐山绑盛运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蔡雪峰,总经理。 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支公司,住***。 负责人袁波琼,经理。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立案日期 2020年4月3日 适用程序 简易程序 是否公开审理 是 裁判结果 原告***在本院通知的期限内未预交诉讼费,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组织与 裁判时间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