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借贷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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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邯郸市金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报告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款纠纷 |
法院 | 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0)冀0426执83号 申请执行人:***,女,****年*月**日生,汉族,农民,住***。 被执行人:邯郸市金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涉县涉城镇振兴路208号。 法定代表人:姚慧娟,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与邯郸市金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3月26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期间超过法定审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该案属于和解长期履行情形,可以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 特此报告。 审判员 周炳勋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