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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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城县流标铝合金厂 廊坊贺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武汉锦绣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长江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票据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廊坊贺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400元,由原告廊坊贺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日期 | 2020-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