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齐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止对贵州齐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沙河支行82×××06_1账户中冻结异议申请人姜海鹏缴纳的办理不动产权证契税和登记费共计8614.66元的执行行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19-11-11
发布日期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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