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303民初5761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延群,广东伟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 被告: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苏某,系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诉被告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喻敏 二零二零年二月三日 书记员吴孪玮 |
| 裁判日期 | 2020-02-03 |
| 发布日期 | 2020-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