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303民初5761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延群,广东伟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

被告: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苏某,系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诉被告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喻敏

二零二零年二月三日

书记员吴孪玮

裁判日期 2020-02-03
发布日期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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